网站首页 > 教育论文> 文章内容

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28 12:51: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月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号)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全面提升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在农村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特色专业体系构建、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中职攻坚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从

  此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优先支持“十一五”以来县级重点举办的公办中职学校未接受过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支持,且未纳入“十三五”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规划支持的36个农村县市区(具体名单附后)。

  (二)扶优扶快。优先支持2014年下半年启动农村中职攻坚计划以来,县级重点举办的公办中职学校在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在校学生人数、专任教师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核心办学条件指标有显著进步的县市区。

  (四)规划引领。优先补按照国家和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规划要求,已制定并正在全面推进落实农村中职教育攻坚计划的农村县市区。

  (一)县市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县市区党委、的支持下,按照自主自愿申报的方式,认真填报“湖南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申报书”,并及时报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审核推荐。已立项在建或待建的,需附立项批复文件等资料。

  (二)市州推荐。市州教育(体)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在综合评审、验证辖区内申报县市区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正式行文提出推荐意见及排序名单,于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厅评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专家,在核实确认申报县市区相关指标真实性的基础上,以县域中职学校校园面积、校舍面积、在校学生人数、专任教师队伍、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核心办学条件指标的增幅为主要依据,参考目前在建的中职教育项目情况以及相关县市区下一步的农村中职攻坚规划,参考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推荐,确定2017年度补对象。

  (一)明确责任。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补助资金的统筹规划、补助励、指导监督、验收考核等工作。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负责做好市州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管理。相关县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财务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二)规范管理。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补资金主要用于中职学校教学硬件(含实训设施设备)条件建设,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三)严格实施。农村中职教育攻坚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与采购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程序,严格实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定期组织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要严格实施项目终期验收,其中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在建基建项目一年内验收,已报批但未正式开工的基建项目两年内组织验收。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周韶峰、彭文科,联系电线;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尹剑锋,联系电线。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