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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想工作”专项课题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0-9-16 3:26: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梦见参加别人的婚礼经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研究,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想工作”专项课题的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其中“融合视域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建设研究”等5项的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大数据时代高校网络思想教育探索与实践”等55项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资助经费每项2万元。课题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底前。

  课题立项后,课题《申报表》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申报表内容有与本通知不同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正确的方向和学术导向,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问题意识和精品意识,恪守学术诚信,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课题结题要求为:形式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形式为论文的,重点课题最终要求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期刊级别分类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含“三报一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普通报刊(含发表在网络上并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优秀网评文章)各1篇;一般课题最终要求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普通报刊发表论文2篇;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提交省属相关部门领导,入编厅局以上内参或获厅级以上领导批示。

  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向有关领导、部门报送的研究报告,须在首要标注“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字样或作者写明为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组,否则结项时不予认可。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须及时将完整的结项材料,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省社科规划办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研究1套(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书5套;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全文打印稿1份及要报,如有领导批示、采纳证明、领导批阅等的附上佐证材料)。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具有重要应用对策价值的阶段性要及时省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室和省社科联规划办。被《浙江社科要报》等录用的,将作为课题验收结项的重要依据。

  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作终止课题研究或撤项处理。1.存在严重违的基本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的;2.知识产权、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3.课题数量和质量未能达到申报表中原定目标的;4.未按申报表中的预计时间完成,或经规划办同意延期后仍未完成的;5.严重违反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财务制度的。被终止课题研究和撤项处理的课题负责人将被列入学术诚信的负面信用名单之中。从被终止课题研究和撤项处理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

  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要加强管理,监督课题组高质量按时完成课题。

  省社科联规划办联系人:叶德清、徐丹彤,联系电线,E-mail: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3号-2,省计算技术研究所大楼701室(邮编310006)。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9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高校思想工作”专项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关键词:教育叙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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